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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以为在兼职?擦亮眼不要成为诈骗分子帮凶!

来源:大学生兼职-【兼职】-兼职吧-悦想语者 时间:2023-04-04 作者:本站编辑 浏览量:
你以为在兼职?擦亮眼不要成为诈骗分子帮凶!

“兼职刷单、日进斗金”,相信这是不少人听过的,你以为这只是个兼职,但其实这就是电信诈骗的一种新手段.
所谓“刷单”,其实就是诈骗分子将自己的微信号、 QQ号等信息提供给诈骗分子,让其在微信、 QQ等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刷单广告,引诱被害人上钩。
日前,青山区公安分局就破获了一起以兼职刷单为幌子的电信诈骗案件。目前,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2020年10月中旬,青山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李某报警称:自己在微信上接到一个自称是“某平台客服”的电话,对方声称可以帮助李某办理信用卡进行刷单操作。
李某信以为真,便按照对方要求在微信上添加了对方提供的“客服”微信号,并通过微信与对方进行了联系。
按照“客服”要求,李某先向“客服”提供的银行卡中转了1000元钱,并被告知可以收到1200元佣金。
李某在“客服”的指引下,向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进行转账,但迟迟没有收到佣金,而“客服”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。
李某此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,于是便前往公安机关报警求助。
青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案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,通过侦查发现在案发后曾有多名市民被类似的电信诈骗了钱款。
于是民警锁定了多名重点嫌疑人,并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。
11月11日,专案组民警赶赴山西太原进行抓捕行动,一举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。
经审讯查明:2020年10月以来,犯罪嫌疑人郑某通过“某平台客服”以帮助办理信用卡为由引诱受害人李某进入其设置的“刷单”微信、 QQ等网络社交平台,并以支付佣金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。
郑某自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以上述方式共诈骗20余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43000余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警方提示: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,不随便添加陌生好友,更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兼职广告;在涉及到转款的时候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身份;发现自己被骗要及时报警;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。
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网购,想买东西就会通过各种购物平台,因此,经常会有人通过社交平台的广告,加好友后推荐一些兼职的工作。这类工作通常是日结、日薪,让很多年轻人放松警惕。
当你在网上做兼职时,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了诈骗分子的“帮凶”!
近日,家住宝山区的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,对方自称是某公司的客服,告知她有一份“刷单”工作可以做。王女士将信将疑地听了对方的介绍,随即添加了对方提供的 QQ号。对方通过 QQ发来了一份兼职工作“任务单”,称要为王女士添加某平台的微信账号并加入群聊,如果完成任务就可以赚取佣金。王女士信以为真,立即按照对方要求添加了微信号。
很快,对方向王女士发送了一张付款二维码照片,并要求其扫描该二维码付款。由于之前已经加过好友且支付过相关费用,王女士并未多想便扫描了二维码并进行了支付。支付成功后,她以为是自己的兼职费用到账了,便立刻给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。可谁知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拉入了诈骗团伙的“黑灰产”群里。
经过进一步了解王女士才知道自己是在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。对方诱导她注册一个名为“新任务”的 APP并绑定银行卡和手机号等个人信息。王女士注册成功后进入软件内完成任务并领取佣金。可当王女士准备提现时却被告知需要充值1000元才能提现成功。此时的王女士已经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骗局中,便立即向警方报警求助。
目前王女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移交给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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